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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南昌2月21日电(记者秦海峰)记者21日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获悉,《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。
《条例》明确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,支持无线电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业务的开发与应用,推进无线电频谱资源共享,强化无线电技术在数字基础设施、技术创新、政务效率提升中的支撑作用,保障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领域用频需求,不断放大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。
《条例》还对无线电频率、台(站)的许可事项作了衔接性规定。将无线电台站设置、使用许可办理时限,以及在申请无线电频率许可同时也要申请无线电台站执照许可的,都由上位法规定的二十个工作日压缩成十二个工作日,这将极大便利各类市场主体的无线电活动。
在设备管理方面,《条例》强调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应当按规定实行备案管理,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为蓝牙设备、无线局域网等无线电发射设备外接天线、加大发射功率、改变使用频率。